转学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于家庭住址跨乡镇迁移、监护人跨区工作调动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学。
普通高中学生由于监护人跨市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跨市县迁移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学。省内转学的,其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届统招录取分数线。跨省转学的,必须参加外省中考并获得外省普通高中学籍,按与原就读学校同类同级的原则,转入监护人居住地附近的高中学校。
转学申请材料:
1.户籍材料方面
学生及监护人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有效的《海口市居住证》);
2.住房材料方面
学生及监护人本市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可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他合法证明;租赁居住,可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证》;
3.工作材料方面

监护人在海口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可提供工作调动手续或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社保等材料。
>>>2026海口春季学期中小学转学政策(条件+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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