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09日
关注微信
微信关注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手机访问
手机访问二维码

扫二维码访问,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6an.net

返回
详情
当前位置:录岸网 > 每日更新 >2026年南宁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公告

2026年南宁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公告

来源:录岸网 2026.02.11 23:28:45 阅读:107次
2026年南宁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南宁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稳步推动和扩大南宁市汽车消费,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广西商务厅关于开展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南宁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活动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活动正式上线之日起,活动补贴资金按月投放,当月用完活动暂停,次月继续投放。当年资金使用完毕或2026年广西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期满活动即止。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汽车报废更新

  补贴标准: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向在南宁报名并通过审核、公示的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商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符合补贴条件且所购新车在广西区内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金额,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予补贴。

  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二)汽车置换更新

  补贴标准: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汽车乘用车,并向在南宁报名并通过审核、公示的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商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符合补贴条件且所购新车在广西区内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换购符合补贴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补贴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三、补贴所需材料

  以下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晰。材料内容不得有遮挡、涂抹,应适当保留证件/票据边缘,不宜过度裁剪。

  (一)汽车报废更新

  1.基本材料

  (1)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

  (2)申请人本人银联借记卡照片或扫描件。

  注: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申请人借记卡需为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I类卡,否则可能无法收到补贴),且能识别发卡银行和完整卡号。

  2.报废车辆材料

  (1)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3.新车车辆材料

  (1)新车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

  (2)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或扫描件。

  (3)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照片或扫描件。

  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在南宁报名并通过审核、公示的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商家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广西区内开具或办理。

  4.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所载明的交车日期、《机动车注销证明》所载明的注销日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发票开具日期、《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

  (二)汽车置换更新

  1.基本材料

  (1)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

  (2)申请人本人银联借记卡照片或扫描件。

  注: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申请人借记卡需为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I类卡,否则可能无法收到补贴),且能识别发卡银行和完整卡号。

  2.转让车辆材料

  (1)转让的旧车车辆识别代号。

  (2)《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或扫描件。

  (3)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至第4页)照片或扫描件。

  注: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须包含该车在2025年1月8日前注册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信息及最近一次转让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1、2、3、4页等;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3.新车车辆材料

  (1)新车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

  (2)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或扫描件。

  (3)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照片或扫描件。

  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在南宁报名并通过审核、公示的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商家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广西区内开具或办理。

  4.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

  四、其他要求

  (一)所称乘用车是指须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标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二)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同一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两类只能选择其一,只能享受一次,一次一辆新车)。

  (三)在汽车以旧换新申请审核期间(含补贴发放前),所新购置的乘用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所置换的旧乘用车不得转回申请人名下;申请人不能作废、红冲新购置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经售卖方式转让的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四)参加汽车以旧换新活动需先通过云闪付领取汽车报废更新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格,并在获得补贴资格后30个自然日内(按获得补贴资格日起算,离活动结束不足30天的,以活动结束日期为准),完成全部申报材料的提交。获得补贴资格后,逾期未完成全部申报材料提交的,当次补贴资格自动失效。失去补贴资格的申请人,需在政策实施期内,重新申领补贴资格。如活动补贴资金申领完毕,则补贴资格将无法申请。政策实施期间,同一申请人最多支持申领4次补贴资格(含报废更新、置换更新的累计次数)。具体资格申领流程见本公告“五、补贴申领流程”内容。

  (五)在未取得补贴资格的情况下,个人消费者先行完成报废(或以售卖方式转让)旧车、购买新车等行为,可能无法享受相应补贴,申请人自行承担因补贴资格获取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2026年1月1日起至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正式上线期间,已报废(或以售卖方式转让)旧车、购买新车且符合活动的个人消费者,应及时申领补贴资格。 

  (六)参加汽车以旧换新新活动,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需向在南宁报名并通过审核、公示的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商家购置(开票)。

2026年南宁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公告

  五、补贴申领流程

  (一)账户注册。申请人须在云闪付APP(以下简称“云闪付”)进行账户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

  (二)申领资格。申请人登录云闪付活动专区申领补贴资格(登录路径为:广西消费券→一重礼→2026年广西以旧换新活动→南宁市→汽车报废/置换更新补贴资格申领)。提交本人名下符合报废或置换条件的身份证证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旧车行驶证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并确认系统回复显示“已获得补贴资格”。

  注:未取得补贴资格或补贴资格失效,补贴申请将无法通过审核。

  (三)提交材料。

  1.汽车报废更新。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详见本公告“三、补贴所需材料”中的“(一)汽车报废更新”内容。

  2.汽车置换更新。登录云闪付活动专区(登录路径为:广西消费券→一重礼→2026年广西以旧换新活动→南宁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材料上传),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详见本公告“三、补贴所需材料”中的“(二)汽车置换更新”内容。

  六、审核材料

  南宁市商务部门统筹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申请反馈信息,并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补全或修正申请填报信息、申报材料(如需),因申请人个人原因逾期未完成申报材料提交或申报材料未能通过审核,责任由申请人负责。申请人在补贴申请系统中上传的手机号,应保持接通状态,南宁市商务部门必要时将使用0771-5585648致电申请人指导修改完善材料或通知相关事项。

  七、发放补贴

  南宁市商务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按照申请补贴类型,向申请人填报的银行卡账户发放补贴资金,申请人应确认填报的银行卡账户状态正常,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导致补贴资金入账失败,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八、商家报名

  参加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的汽车销售商家,应按照南宁市商务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需汽车销售商家自愿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南宁市商务局复审并公示后,才可纳入活动商家范围。

  九、咨询服务

  活动咨询热线主要受理活动内容的解答。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南宁市商务局,电话:0771-5532360(接听);0771-5585648(仅对外打出联络申请人,概不接听来电)

  横州市经信局,电话:0771-7223553

  宾阳县经信局,电话:0771-8237876

  上林县经信局,电话:0771-5210689

  马山县经信局,电话:0771-6824778

  隆安县经信局,电话:0771-6523659

  兴宁区商务局,电话:0771-3296250

  江南区商务局,电话:0771-4950591

  青秀区商务局,电话:0771-5820129

  西乡塘区商务局,电话:0771-3813569

  邕宁区商务局,电话:0771-4752638

  良庆区商务局,电话:0771-4500765

  武鸣区商务局,电话:0771-6218056

  五象新区商贸局,电话:0771-4919008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电话:0771-5816574

  广西—东盟经开区经发局,电话:0771-6336895

  本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南宁市商务局所有。

  特此公告。

南宁市商务局

2026年1月29日

推荐阅读:
微信搜索: 微信搜索【鸿海便民服务】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关键词【交通】, 即可获取相关办理信息,如有最新的政策信息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在此更新。还有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指南、每日成都热点资讯等你解锁!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录岸网”的文章均由录岸网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录岸网,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反馈
内容过时 未解决问题 文章侵权 排版错乱 内容有误 其他错误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