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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信息

来源:录岸网 2026.02.02 22:06:50 阅读:101次
2025年度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信息

  2025年度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信息

  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定于4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2025年度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信息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条件

  (一)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在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学历学位基础上)相应增加1年。

  (二)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时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报名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2016年3月1日前取得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的;

  3.具有经济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当前最新的专业评估院校名单请查看《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类、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3〕第3号)。

  (三)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报名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

  已通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其中一门的,报考级别为“考全科”,非“免一科”。

  (五)

  报考条件中涉及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用工作后取得的学历报考的,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实习期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0571-89892104(土木建筑和安装专业)

  0571-83789623(交通运输专业)

  0571-87098721(水利专业)

  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2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必须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或相应专业(增项)成绩合格证明。

  报考流程

  报考条件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于2月27日至3月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在报名系统中作出真实性承诺后,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程序。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及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2.报考人员在完成填报信息后,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然后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3.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4月14日至4月1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宁波市人事考试院登记处理,联系电话:0574-87145993。注意“准考证”不要作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交费前可自行修改,网上交费后则须联系宁波市人事考试院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如果不在浙江省(长三角地区另有规定的除外),或因填错、选错或传错报考信息,未交或错交费,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及考试成绩或成绩合格证明不能使用、无法注册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3.在成绩有效期内,如有公共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合格成绩的,可以改报考专业。成绩有效期内如有专业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合格成绩的,不得改报专业。

  4.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考生,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74-87145993

  考试费收费依据、标准和发票获取方式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每人每科55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考试费用发票获取方式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社保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分别可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s://www.jtzyzg.org.cn)、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s://www.giwp.org.cn)免费下载。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使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2023年版),专业实务分别使用《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工程)》(2024版)、《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安装工程)》(2024版)、《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2023版),《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交通运输工程)及各专业其他推荐参考资料明细详见附件1。

  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别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

  成绩公布和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省考试主管部门核准考试成绩后,下发合格人员文件,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考试成绩在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成绩查询”栏目公布,成绩合格证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从浙江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下载打印本人的“成绩合格证明”。

  成绩合格人员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向省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领取《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证书》。具体申请注册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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