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均需清晰可辨):
1.申请人(及配偶,如有)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结婚证;
2.申请人(及配偶,如有)房产情况页面截图(路径:支付宝苏服办或我的南京 APP - 不动产权属查询截图);
3.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 + 学信网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不少于 6 个月);
4.在校大学生证明:在校大学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需注明入学时间、学制、专业、学籍状态,加盖院校教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或学信网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有效期不少于 6 个月);
5.人才认定文件或租赁补贴享受证明(仅限正在享受 A 至 F 类人才、正在享受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享受者提供)。
区政府认定的其他人才。须提供区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按“一事一议”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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