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普洱事业单位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招聘要求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符合定向招聘要求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1.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
(1)“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2023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招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截止报名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2024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招募,年度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在岗服务的人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2021年、2022年由省教育厅招聘,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截止报名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2023年由省教育厅招聘,年度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在岗服务的人员。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21年(服务期3年)、2022年(服务期2年)、2023年(服务期2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202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年度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在岗服务的人员。
(4)与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共享岗位退役士兵。此岗位为服役地在云南省且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共享岗位(报考此类岗位退役士兵报名时在系统“本人身份”栏选择“三项目人员”其中一类填报)。
2.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

经驻普部队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未就业配偶(含2020年以前由现役干部转改为文职人员的未就业配偶)。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指截止报名前未被录(聘)用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符合相关政策和条件的退役士兵。
4.村(社区)干部。
(1)定向招聘工作服务地为云南省范围的村(社区)干部。截至2026年1月在云南省村(社区)连续工作满2年且在岗的人员,具体包含省州县乡统一聘用到村(社区)工作的人员、纳入“大岗位制”管理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以上人员在村(社区)工作(含就业见习、服务)时间可合并计算(报考此类岗位人员报名时在系统“本人身份”栏选择对应选项填报)。
(2)定向招聘工作服务地为普洱市设岗县(区)所属的村(社区)干部。截至2026年1月在普洱市设岗县(区)所属村(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且在岗的人员,具体为纳入“大岗位制”管理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报考此类岗位人员报名时在系统“本人身份”栏选择“村(社区)干部”填报)。
符合招聘条件报考人员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情况审核表》,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党组织审核盖章后,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报县级组织部门,经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认定报考资格,并同意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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