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高新区2026年春节临时年货市场设置公告
临近2026年春节,为切实便利市民采购年货,规范临时经营秩序,保障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依据《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市城市管理局批准,高新区设置20处春节临时年货市场(具体位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管理规定公示通知如下:
一、设置时间
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3月4日。
二、经营范围
仅限春联、年画、农副产品等春节应季商品,严禁销售鞭炮、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
三、管理标准
(一)所有在本区域从事年货经营的商户,必须与乡镇(街道)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并张贴或放置在年货摊点上。
(二)需要设置棚伞的要设置在市场内,固定必须牢固,样式要统一,禁止设置不符合要求、有碍市容观瞻的棚架。
(三)摊位距离主次干道交叉口至少20米,摊点应设置在道牙以上,不能占压快慢车道。
(四)货物放在经营车辆或钢丝床、货架上,不能随意堆放在路面上,不得越线或超市场范围经营。
(五)自备垃圾容器,保持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摊走地净。
(六)不得经营国家和本市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商品,照明取暖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
(七)一律按照请示规定的经营时间经营,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经营时间,每天经营时间建议早7点—晚19点,特殊的可适当延长经营时间。
(八)不得使用明火(电、气)烤架(箱)现场加工食品。
(九)大中型商超需配备1-2名安全员(人员疏导消防用电安全),多家个体工商户形成的年货市场由乡镇(街道)配备安全员。
(十)商户要严格服从管理,如有违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拒不整改的取消经营资格。
(十一)如因城市管理需要,商户须无条件撤出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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