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干部定向招录的职位资格条件如何把握?
答:(1)报考人员仅限于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含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录的职位。
(2)办理录用手续时,报考人员应为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社区)“两委”成员。“两委”成员具体指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设立党委或党总支的村(社区)应是党委或党总支班子成员,其下属党支部的班子成员不属于村(社区)“两委”成员。具体任职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复为准。
(3)截止2026年1月,报考人员应在现职岗位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
(4)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兼任村(社区)第一书记的,不得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含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录的职位。
(5)村(社区)干部在任职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得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含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录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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